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重新申请
导读:
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收到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责任认定的重要文书,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重新申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请求法庭重新认定责任。法庭可以不采纳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因为它只是一份证据,法院可以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但重新认定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或认定书与交警的事故现场照片及笔录明显不符。如果没有证据,只是单纯不认可认定书的事故责任分配,是不可能改变认定结果的。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的原则是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重新申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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