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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22:13:4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一般都会对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的人身进行保险的购买。这个保险的购买就是为了让我们以后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的话,可以减少我们的损失。那么如果我们遇到了交通事故,这个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一般都会对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的人身进行保险的购买。这个保险的购买就是为了让我们以后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的话,可以减少我们的损失。那么如果我们遇到了交通事故,这个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第一时间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这样自己的损失才能够有人买单,不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纠纷。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

  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相关内容。交通事故中保险的理赔是有着期限的,只要大家准备好了资料,并且按照程序进行了申报,那么在期限内就可以得到赔偿。所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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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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