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导读:
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司法鉴定程序的一个类别程序,跟其他鉴定程序要求有所区别,我们了解下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为了让鉴定的顺利进行,我们可以协助提供相应的必需资料,从而提高鉴定效率,及早出具鉴定结果,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看看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与受理
(一)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二)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
(一)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二)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四)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五)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六)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全部内容,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确定违法人员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的重要条件,也是法院依法是否追究责任的参考,被委托机构依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鉴定结果是对委托机构的负责。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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