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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20:12:1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我们可以申请法医鉴定。来证明自己受伤害的程度,那么申请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接下来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我们可以申请法医鉴定。来证明自己受伤害的程度,那么申请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呢?接下来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申请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呢

  1、 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 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 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 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

  二、法医鉴定制度

  (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二)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申请法医鉴定流程怎么走呢?我们应该尊重事实,不掩盖事实的真相,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申请法医鉴定的时候我们也要按照程序步骤一步一步的进行。如果你还有关于法医鉴定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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