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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8:13:19 人浏览

导读:

(一)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医疗纠纷是现今经常出现的一种状况,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源,对于当事人及家属来说,对于医学知识的匮乏,或者对医疗风险的未知,而医生职业水平不高、对患者不负责,导致医疗事故出现,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讲解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一)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二)举行听证会;

  (三)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四)出具鉴定文书。

  二、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一)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二)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四)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五)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七)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八)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三、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 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四、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全部内容,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可谓是相当全面严谨的,在做到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也要给医生或者患者一个交代,司法鉴定也是解决医疗纠纷为数不多一个途径,医患双方都应该信任其鉴定结果。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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