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的概念与功能
导读:
1.司法鉴定程序的概念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活动中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当事人和鉴定人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即为本文所指的司法鉴定程序。
2.司法鉴定程序的应有功能
(1)法益保护功能
司法鉴定程序的法益保护功能是指该程序对法律保护的利益进行保护的效用,具体而言是指该程序对国家、当事人、鉴定主体利益保护的效用。司法鉴定程序的法益保护功能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平衡和整合来实现,从这个角度而言司法鉴定程序是对不同利益进行平衡和整和的机制。
(2)权力制约功能
司法鉴定程序的权力制约功能是指该程序对于限制法院的司法权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权的效用。一方面,司法鉴定的落脚点在司法,终极目的是服务于审判,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程序公开、合法,即要求司法活动要严格依据公开的法定程序进行,确立违背程序的司法活动为非法和无效的原则,以此对抗司法任意与专断。另一方面,在司法鉴定程序的整个体系中,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主体只具有行政管理权,不能干扰司法鉴定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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