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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03:29:5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身残志坚的人,可能是由于先天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后天事故的发生导致身体残疾。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应该对这种需要帮助的人给予一定的帮助,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身残志坚的人,可能是由于先天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后天事故的发生导致身体残疾。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应该对这种需要帮助的人给予一定的帮助,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肢体残疾的定义,也知道了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当我们遇到了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应该要及时的给予帮助,不要伤害他人的自尊心,也是尊重自己。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脊柱残疾人评定标准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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