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互联网金融法 > 互联网保险 > 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0:18:50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你又是否知道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你又是否知道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发展速度迅猛,缺乏有效监管

  从2012年到现在,我国互联网保险处于全面发展的阶段,各保险公司借助官网、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11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高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由此可见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速度之快。

  正是因为互联网保险近些年来如此快的发展速度,导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根本跟不上它发展的步伐。近些年国务院与保监会也都出台了一些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和保险体制改革的法规和行政条款,但面对发展迅速的互联网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并没有完全跟上其发展的步伐。

  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互联网保险合同时效性和法律效力及其他方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同时,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机制也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监管的特殊要求,保险监管部门至今仍未制定监管规范网险的规章制度,也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也导致了互联网保险市场机制不成熟。

  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准入、运作、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发挥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而相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对于互联网保险市场机制发挥的环节起到把关的决定作用。所以在近几年的互联网保险发展和变革中,一系列市场问题凸显出来。

  二、经营模式多样,缺乏完善体系

  互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逐渐多样化。

  1、保险公司通过在公司官网提供产品报价,推出官网直销平台,如泰康在线;

  2、保险公司选择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利用其网络平台如淘宝网、易保网、慧择网等;

  3、保险企业出资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如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由云商集团成立专业保险销售公司,如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5、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联合组建互联网保险公司,如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多种多样的经营模式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尽管我国现阶段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但是每一种模式都不够完善,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自主经营的官方网站模式存在宣传推广难、产品体系不完善、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专业中介代理模式存在产品缺乏创新、销售规模受限制的缺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面临监管缺失、资金流转漏洞、销售资质欠缺等方面的问题;网络兼业代理模式饱含缺乏监管要求、市场秩序混乱、运营效率低下的诟病;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在国外发展成熟,已经成为主导模式,而在国内市场才刚兴起。

  这种商业模式较前四种更能加强与客户的深入沟通,所以顾客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很高,其中的最为典型的类型便是纯互联网模式,虽然专业互联网模式越来越受到险企和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视,在全社会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遗憾的是我国专业纯互联网模式只有刚成立的“众安在线”,其保费规模还很小,运营模式还在探索中,离国外的发展程度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用户数据公开,信息安全堪忧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公开与共享成为大数据时代的趋势,但数据公开伴随着来自法律、伦理、道德等方面的争议,制约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大数据公开是一把刃剑,一方面数据公开,不仅为依托网络经营风险的互联网保险提供了更便捷准确的数据来源,促进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也将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

  另一方面,数据公开可能造成用户隐私的泄露、人权的侵害在大数据时代发展互联网保险不容忽视的问题。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使得某些商业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对保险网络数据资料进行篡改或破坏变得更加容易。

  在我国信息安全技术不成熟、各保险企业对信息安全投入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客户信息安全存在严重的威胁,因为技术的不成熟导致互联网保险客户的隐私信息被泄露、窃取甚至贩卖的案例不在少数。如何尽快保障信息安全,是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四、产品品种单一,结构不甚平衡

  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以低价值、短期化、低黏度、标准化为主,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创新。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不是很多,主要是车险、简单的寿险和理财类保险等标准化产品,其他险种的比例很小,在契合互联网用户消费需求和习惯的个性化产品方面,尤为缺少。

  当前互联网保险市场过多偏重理财类保险产品,这类标榜高收益的理财险吸引了大量客户,虽然高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在灵活性、收益性、安全性方面取得较好的均衡,自身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但收益伴随着风险,高收益保险理财产品也蕴藏着较高的风险,从这方面来看,高收益保险理财产品脱离了风险保障的核心价值和本质,从长远看对未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是不利的。

  对于最近几年热门,也是今后保险行业发展趋势的健康险,险企应该凸显出其专业化、个人化、高端化的特性,大多数险企已经注意到要大力发展这样一种潜力巨大的商机。但是实际上大多数互联网保险网站的健康险产品仍旧过于低端化、普遍性、专业性差。网险在做长期寿险市场方面,虽然在创新和销售方面做过尝试,但是网险在产品推介沟通和客户信任度方面的难度更大,所以长期寿险的市场规模很小。

  五、服务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

  在运营服务体系方面,大多数互联网保险只能通过网络进行产品的宣传、投保和支付,但是后续服务中的保全、理赔工作还要借助线下的柜台来完成。造成提交理赔材料多、理赔时间跨度长、赔付款不能及时到位等现象,也就是客户所谓的“投保易,理赔烦,赔付难”。相对于银行、证券强大的在线自助服务体系,互联网保险在这方面显得比较落后,这在获得客户忠诚度、满意度、信任度方面有明显劣势;

  我国互联网保险相关企业目前存在一个共同问题:专业经营人才缺乏。互联网保险产业需要既具有保险、法律法规、营销等专业知识,又同时具备过硬的互联网络技术的跨学科专业人才而这正是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企业面临的困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关于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法律快车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