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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如何打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05:57:3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随着网络、电信发展的日新月异,借助网络、电信手段实施诈骗也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触目惊心。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犯罪不同,它是一种利用通信、网络、金融电子支付等手段...

  核心内容:随着网络、电信发展的日新月异,借助网络、电信手段实施诈骗也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触目惊心。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犯罪不同,它是一种利用通信、网络、金融电子支付等手段实施的非接触性的新型犯罪这类网络诈骗犯罪有什么主要特点?公安机关部门应如何打击此类犯罪?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网络诈骗犯罪主要特点

  一、没有时空限制、缺乏传统意义上的现场。

  犯罪嫌疑人无需露面即能完成犯罪,难以通过传统的技术手段来获取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网络诈骗往往是跨辖区、甚至跨境实施的,整个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不用见面就能完成。这一新型的犯罪手法打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界限,没有现场,也就没有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二、犯罪成本低,蔓延速度快,作案范围广。

  犯罪嫌疑人只需几台电脑和几套简单的通信设备,几张用虚假信息注册的银行卡、手机卡,即可在短时间内不为人知地大范围完成诈骗行为,犯罪过程无需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只需几个人就能完成整个犯罪流程(甚至一个人就行)。犯罪先期投入成本不超过2万元,适合家庭作坊式犯罪,基本上是只要想干就能干。

  三、诈骗花样繁多,手法翻新快。

  这是传统型犯罪所不能比拟的,犯罪嫌疑人会紧跟社会热点,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做行骗方式,千方百计运用信息设备变换作案手法,编造五花八门的虚假信息。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各类补贴、电话欠费、邮包藏毒、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加工加盟、网络购物、购车购房退税、部队采购等等,诱使人们上当受骗,每种骗术都会在被人识破后就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稍不小心便会上当受骗。

  四、专业化、集团化趋势明显。

  一些网络诈骗实施过程中各种角色都有专人扮演、协同诈骗,网络诈骗团伙一般都由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单元组成,即组织领导、拨打诈骗电话、提供网络技术支撑、转账取款等部分,其中有的技术支撑组、转账取款组同时为多个网络诈骗团伙服务,逐渐演变成一种专业化、职业化的犯罪团体,彼此相对独立。致使公安机关往往只能打其一部,难以触及其核心。

  应如何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一、主动出击。

  与金融、银行联系,查询并关注以一个身份信息开设多个账户的账号信息,一经发现在通信、银行两部门均有开户或短期内银行账号交易频繁,立即甄别账户的持有人、使用者,争取从人到案。

  二、以防为主。

  网络诈骗案件属可防性案件,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要在宣传防范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公安机关“全警三员”及我县“一村一警”工作,且目前正值外出务工人员返村之际,发动全局民警到所驻村、辖区内学校深入群众,入校入村入户,采取发放卡片、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使人印象深刻),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了解网络诈骗的常见方式,对此类信息不相信;到各取款机、银行业务窗口张贴标语、嘱托银行工作人员对转账、无卡存款的客户进行善意提醒、让受骗群众不转账;当网络诈骗的新型手段出现后,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向大众发出预警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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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打促防。

    本县也属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危区域,花西乡为我县实施此类犯罪的“专业乡”(现在已辐射至季店乡、花园镇白合管理区、安陆市陈店镇),要对该几个乡镇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因诸多原因,我县在打击此类犯罪上浅尝辄止,往往是抓获一个团伙,只查证3起左右、诈骗金额落实3000多元就草草结案,没有深挖犯罪(既要保证能顺利起诉,也要保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缓刑),更没有追查上线。由此类推,别的网络诈骗高危地区的公安机关是否也在办理此类案件上养鸡下蛋、割韭留根。

  如果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击信息犯罪上都能坚守“一查到底、不漏不枉”的工作原则,以“我为人人”的势态办理此类案件,那么自然也就形成了“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既大幅度提升破案率、打击面,又震慑了那些临界观望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四、强化证据。

    通过调取通话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手段尽可能多地寻找被害人,查明犯罪事实,核实犯罪数额。要抓住已到案犯罪嫌疑人的畏罪心理,促使其相互指证、相互揭发。认定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证据如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时效性较强、容易灭失,要迅速提取、分析,以求快速获取有价值的线索,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五、加强协作。

  由于网络诈骗通常是跨辖区作案,调查取证难度大、成本高。

  因此,首先要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特别是与网络诈骗犯罪高危地区的公安机关协作。要建立侦查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案情,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情报信息,实现侦查资源共享,形成打击合力。

  其次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警种之间的合作,推行集团作战新模式。在侦办网络诈骗案件中,需要公安机关内部多个警种参与,形成合力。必须加强与网监、图像、技术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话定位追踪技术等技侦手段的运用力度。网警、图侦查证涉网线索、视频资料,刑侦、经侦部门查证涉案通信号码、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和资金流向,派出所对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宣传预警防范等等。同时,对系列性案件和重特大案件,举全局之力,集群作战,提高打击效果。

  再次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联系,强化对新政策新技术新手段的研究。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对国家新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银行业务、通信技术的不断研究,从而能在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上不断翻新和发展。

  因此,作为防范打击主力军的公安机关,要紧跟形势发展,密切关注新出台的政策,积极主动与银行、网络运营商沟通协作,走出去、请进来,对新出台的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和新技术加以研究探讨,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对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技术要早考虑、早研究、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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