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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21:29:5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夫妻在离婚后,可以随时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般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主要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核心内容:夫妻在离婚后,可以随时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般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主要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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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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