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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11:44:1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协商的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法院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下面由法律...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协商的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法院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法院主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但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法院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如果根据以上三个因素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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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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