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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10:44: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父母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对于子女的抚养,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离婚,子女...

  核心内容:父母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对于子女的抚养,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的内容。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1、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page]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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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详细

  ■ 怎么确定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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