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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7:00:54 人浏览

  重婚罪作为刑法规定的一项罪名,是有其犯罪构成的规定的,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都有规定。那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重婚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重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重婚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4、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看出,构成一般重婚罪的,最高判处2年有期徒刑,明知对方是军人而构成重婚的,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重婚罪的立案条件有一方已结婚之后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别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其结婚的等。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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