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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的定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03:10:2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通过遗嘱信托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已经非常方便,因为遗嘱信托是在遗嘱人死后才进行的,可以减少因遗嘱而发生的纠纷。那么遗嘱信托的定义是什么?遗嘱信托有哪些种类?遗嘱信托的管理需要知道些什么?接下来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就是“遗嘱信托的定义”的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现在通过遗嘱信托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已经非常方便,因为遗嘱信托是在遗嘱人死后才进行的,可以减少因遗嘱而发生的纠纷。那么遗嘱信托的定义是什么?遗嘱信托有哪些种类?遗嘱信托的管理需要知道些什么?接下来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就是“遗嘱信托的定义”的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遗嘱信托的定义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

  二、设立遗嘱信托的原因

  通常,设立遗产管理信托的原因有:(1)因无遗嘱,对财产的管理、清理、处理就困难,所花时间也长,故在此前尚需信托机构代为管理;(2)虽有遗嘱,但继承人存在与否尚不清楚,也需在明确继承人之前代理遗产;(3)虽有遗嘱和明确的继承人,但继承人尚不能自理遗产时,也可委托信托机构代管遗产。

  日本通常将遗嘱信托分为遗嘱信托和执行遗嘱两种。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在执行遗嘱时对属于继承财产的债务也可作为执行人管理和处理的对象,因而执行遗嘱职责的范围较遗嘱信托的受托人更广泛。

  三、遗嘱信托的种类

  遗嘱信托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种业务。

  1、执行遗嘱

  执行遗嘱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受托之后,根据遗嘱或有关的法院裁决,在遗嘱人死亡后,代遗嘱人办理债权债务的收取和清偿,遗嘱物品交付以及遗产的处理和分割等有关遗嘱的执行事宜。执行遗嘱信托大多是因为遗嘱人财产较多,遗产的分割处理关系比较复杂,且缺少可靠执行人等原因而设立的。

  2、管理遗产

  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法院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一种信托业务。这种业务又分为“继承未定”和“继承已定”两种情况。

  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1)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业之外,清理工作在两三年即可完成。

  (2)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遗产管理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面。遗产管理人可由法院指派,也可由遗嘱人和其亲属会议指派。

  四、遗嘱信托的须知事项

  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遗嘱信托中最好能考虑民法上有关“特留分”的因素。换句话说,不可将所有遗产信托给指定的某一人(身心障碍的孩子),而必须依民法上“特留分”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遗产给拥有继承权的人(例如其它子女)和生前由委托人抚养的人。

  遗嘱信托中要明确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的方式(例如每月给付受益人多少钱),及信托终止后信托资产如何处理的方式。

  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信托的定义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遗嘱信托的定义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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