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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谁在现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15:13:36 人浏览

导读:

遗嘱公证是在遗嘱手写完毕之后进行的公证步骤,这个步骤是保证遗嘱的公正性以及法律性的最好方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公证需要谁在现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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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嘱公证需要谁在现场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二、遗嘱公证办理条件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遗嘱内容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公证需要谁在现场的全部内容。遗嘱公证需要当事人到场进行公证的,必须要保证其法律效力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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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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