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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1:05:1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示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将遗嘱公证,当然也会存在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公证遗嘱无效之后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示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将遗嘱公证,当然也会存在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公证遗嘱无效之后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

  一、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公证遗嘱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立遗嘱的方式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公正遗嘱法律效力最强,因此其有效条件也最为严格:一是立遗嘱人须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二是公证机关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三是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三、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公证遗嘱无效后的处理”的法律内容,大家为了提高法律意识,可以了解遗嘱公证的流程以及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清楚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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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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