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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23:43:04 人浏览

导读: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

  遗赠抚养协议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是有赡养人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给予其生活保障,让其能安度晚年。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含义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扶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

  5、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遗赠抚养协议需要扶养人履行自己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遗赠人在死后才会将自己的财产转归扶养人。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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