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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7:20:02 人浏览

导读:

在当今社会之中,夫妻之间感情问题频出,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大家都不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通过对离婚的一些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来达到和平分手,那么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在当今社会之中,夫妻之间感情问题频出,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大家都不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通过对离婚的一些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来达到和平分手,那么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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