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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20:43:5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婚姻是无效的,也是我们说的无效婚姻,男女双方结婚必须是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受法律保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关于医学上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带大家提供帮助。

  在我国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婚姻是无效的,也是我们说的无效婚姻,男女双方结婚必须是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受法律保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关于医学上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带大家提供帮助。

  一、医学上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二、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以上是关于医学上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学习到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类型的病都不可以结婚的。如需了解其他,欢迎登录法律快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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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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