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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 20年后要反悔确认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4 17:36:15 人浏览

导读:

结婚20年的夫妻,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如今感情破裂欲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这能得到法院支持吗?2016年2月25日,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李小玲和王成于1996年在王成哥哥的介绍下相识并相恋,...

  结婚20年的夫妻,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如今感情破裂欲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这能得到法院支持吗?2016年2月25日,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

  李小玲和王成于1996年在王成哥哥的介绍下相识并相恋,当时的李小玲还没满20岁,美好的爱情让身处懵懂年龄的花季少女很是憧憬,很快两人在家长的催促下步入了婚姻殿堂,但没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李小玲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呢?然而,当地的婚姻登记处的疏忽,让王成家人钻了空子,最终二人办理了结婚证。2年后,女儿的出生让夫妻俩喜出望外,更是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谁料,好景不长,柴米油盐平淡无味的日子使得王成产生疑心,怀疑妻子在外有人。由于对妻子的不信任,夫妻双方多次发生矛盾,最终在2010年分居至今。王成的态度令李小玲心灰意冷,认为感情破裂已无法挽回,要求离婚,但因为当时结婚并未达到法定年龄,故其认为该婚姻应该无效,想请求法院确认其婚姻无效。

  法官认为,关于婚姻无效情形,如果至起诉时该情形已经不存在,则不能够以此为由,申请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本案中,李小玲的结婚证年龄虽假,但其和王成已共同生活十余年,在起诉时早已过了法定婚龄,其婚姻合法有效,李小玲以未到法定婚龄登记为由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鉴于本案中双方已分居数年,且被告经调解认为已无和好的可能,同意离婚,至此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女方抚养,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存款及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恋爱虽美好,但也不能因此冲昏了头脑,结婚登记应该遵循我国《婚姻法》的相关条例,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登记结婚,弄虚作假是不可取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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