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效力 > 无效婚姻 > 结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结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16:13:48 人浏览

导读:

结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不能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婚龄。在这些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

  结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不能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婚龄。在这些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责任编辑:小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