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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3 09:27:0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希望您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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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同居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约定,且约定内容合法的,应优先适用约定。同居当事人间无约定并未达成协议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可以明确为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对于同居双方共同所有的动产,因按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各自独立享有的份额和利益进行分割。而对于同居双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应参考法律婚姻的夫妻财产制,依据共同共有理论处理。当同居当事人双方为共同共有人时,每一个共同共有人都对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而非只对其个人享有的份额拥有所有权。一个共同共有人死亡时,在任何情况下,其所拥有的利益均转移给其他共有者,生存共有人自然的取得死者的财产权,且共同共有的财产不能根据共有人的遗嘱或法定继承而转移。如此,可以满足同居当事人在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对其利益的最大保护,并为弱势一方获得经济补偿提供可能。当然,共同共有并不妨碍同居当事人自治权利的行使。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让予声明、共同协议、联合声明或行为将共同共有终止或变更为按份共有,也可以因破产而终止。

  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还应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1.应当承认家事劳动的价值。非婚同居中女性一般负担了较多的家事劳动,如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因生育或劳累致使身体受到损害等。依据共同共有理论,在同居关系解除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承认家事劳动的价值不仅符合现行婚姻法的基本精神,也符合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特点,并且保护了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2.对于重大过错的处理。因同居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如对同居伴侣实施虐待、暴力的。过错方应相应的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3.出于公平和人道主义的考虑,在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应赋予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经济帮助请求权。法律可具体规定经济帮助请求权的成立条件、时效、消灭,以及经济帮助的数额和方式等。4.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隐藏、转移、损毁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吞共同财产的,过错方应适当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事实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page]

  非婚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以推定存在合伙关系,采用合伙原理解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合同的对外效力体现。非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与第三人发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当事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准用合伙原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共同债务,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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