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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06:13:0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因为离婚纠纷闹上法庭的很多,有些是为了争夺财产,有些则是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一方拥有抚养权,那么另外一方就拥有的探视权。那么孩子探视权一个月有多少次?无法行使探视权怎么办?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双方因为离婚纠纷闹上法庭的很多,有些是为了争夺财产,有些则是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一方拥有抚养权,那么另外一方就拥有的探视权。那么孩子探视权一个月有多少次?无法行使探视权怎么办?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孩子探视权一个月有多少次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二、无法行使探视权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三、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探视权的一些规定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孩子,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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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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