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收养手续 > 收养子女有什么程序

收养子女有什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20:01: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收养子女不仅要符合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收养手续。符合收养条件的夫妻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收养,并提交相关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以深圳为例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子女的程序。

  核心内容:收养子女不仅要符合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收养手续。符合收养条件的夫妻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收养,并提交相关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以深圳为例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子女的程序。

  收养子女的程序: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填写“收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申请表”,经保育一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

  4、保育一科按申请的先后顺序、无生育子女优先的原则通知申请人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由保育二科提供2—3个孩子供其选择,任何人不得直接到保育二科挑选小孩。

  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童)收养观察审批表”,签定“家庭收养观察协议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育一科填写“弃婴(童)离院通知书”,可将孩子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内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检查发现有器质性病的可考虑退换。

  6、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4张,来本中心保育一科办理相关手续。

  7、《收养登记申请书》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拟收养人将其递交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并申请刊登拟被收养弃婴(童)的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如无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领的,民政局再通知收养人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8、收养人办妥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收养人将《收养证》正本及复印件递交保育一科,由保育一科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送养登记表”,并备案归档,同时填写“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9、“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收养人将其递交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孩子更名手续,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0、保育一科每月统计收养观察人数和领养人数,每年装订成册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