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社会抚养费 > 海口社会抚养费征费时限

海口社会抚养费征费时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0 12:50:46 人浏览

导读: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推荐阅读: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