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证 > 离婚证丢失后应注意的事项

离婚证丢失后应注意的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6 23:33:22 人浏览

导读:

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丢失离婚证或者结婚证后应该如何办的三步曲:1、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2、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


  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丢失离婚证或者结婚证后应该如何办的三步曲:


1、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2、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3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不影响你的婚姻关系。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