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 >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09:33:34 人浏览

导读:

金某在和肖某结婚前交纳了购房首付款71万元,买下了位于北京某区的一套房子作为婚房。结婚两年后,金某和肖某共同偿还了69万元的贷款,并于婚后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金某起诉离婚,主张房屋

   金某在和肖某结婚前交纳了购房首付款71万元,买下了位于北京某区的一套房子作为婚房。结婚两年后,金某和肖某共同偿还了69万元的贷款,并于婚后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金某起诉离婚,主张房屋系自己婚前购买,并且交纳了数额较大的首付款,所以应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了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也是在婚后取得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通常将购买房屋付出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房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对增值部分按首付、还贷比例和贡献进行分割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法院可以按照购买房屋而花费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比例予以分割。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