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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14:12:35 人浏览

导读: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步入婚姻殿堂,实属不易。但是婚后的生活更是不易,人们往往会被柴米油盐酱醋茶这...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步入婚姻殿堂,实属不易。但是婚后的生活更是不易,人们往往会被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琐碎的事搞得没有了以前相恋的感觉,于是很多人选择离婚,甚至对簿公堂。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一般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0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4、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7、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二、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好聚好散,当初是甜蜜的结婚,如今即使没有了感情,也不要闹得太难看,能够和平分手最好,起诉到法院实在是最后的选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一般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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