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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17:37:06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这并不代表男方没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如果男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两人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那么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男方相较于女方起诉的条件受到了一些限制,那么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这并不代表男方没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如果男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两人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那么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男方相较于女方起诉的条件受到了一些限制,那么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二、法院离婚诉讼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财产在谁手中即归谁。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虐待、遗弃或伤害配偶的行为,以及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导致感情破裂。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综上所述,男方有几种情形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是在这个期间如果女方想要离婚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的弱势地位,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也要遵循平等的原则。以上就是“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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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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