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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08:35:30 人浏览

导读:

有些夫妻因为工作的需要,在异地无法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就想在异地办理离婚,或是夫妻达不成协议只能起诉,但又不知道能不能在异地起诉离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条件?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有些夫妻因为工作的需要,在异地无法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就想在异地办理离婚,或是夫妻达不成协议只能起诉,但又不知道能不能在异地起诉离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条件?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异地起诉离婚条件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受理费

  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费用

  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离婚诉讼费由谁付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 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唯一的条件是,被告方必须在异地工作、居住或者生活一年以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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