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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诉讼费用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17:09:30 人浏览

导读:

婚姻关系其实是挺复杂的关系,因此关于婚姻的法律问题也常常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比如撤销婚姻有哪些条件?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撤销婚姻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关系其实是挺复杂的关系,因此关于婚姻的法律问题也常常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比如撤销婚姻有哪些条件?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撤销婚姻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撤销婚姻有哪些条件

  1、按照《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婚姻法解释一》中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2、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的,具有下列要件:

  (1)有胁迫的故意,有胁迫行为的一方实施的行为使另一方在心理上产生恐惧;

  (2)有胁迫的行为发生,如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

  (3)胁迫行为存在违法性,包括目的、手段都是非法的;

  (4)有受胁迫的一方因恐惧心理而产生和对方结婚的行为。

  二、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法院做出的有胁迫情形的判决书等;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三、撤销婚姻诉讼费用标准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撤销婚姻诉讼费用标准”的相关知识,撤销婚姻能不用诉讼方式就不用,但是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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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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