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效力 > 可撤销婚姻 > 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04:56:07 人浏览

导读:

婚姻登记是使婚姻关系合法化的关键一步,但是在登记婚姻后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婚姻登记,那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登记是使婚姻关系合法化的关键一步,但是在登记婚姻后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婚姻登记,那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1、初审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3、审查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报批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公告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二、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法院做出的有胁迫情形的判决书等;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的相关知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