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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的历史演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8 18:41:36 人浏览

导读:

结婚证书百年演绎收藏家詹洪阁在全国各地收集《结婚证》13年,日前在詹先生家中见到了其收藏的500余件《结婚证》,鲜明的时代特色让一本本结婚证书,折射出从清朝直至现在的百年沧桑。走进国

  结婚证书百年演绎

  收藏家詹洪阁在全国各地收集《结婚证》13年,日前在詹先生家中见到了其收藏的500余件《结婚证》,鲜明的时代特色让一本本结婚证书,折射出从清朝直至现在的百年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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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国内婚书收藏三大家之一的詹洪阁先生的家,面对他收藏的500余件不同时代的结婚证书,让人有一种“恍惚”的感觉,仿佛百年的时光一下子凝聚眼前……

  20世纪初处处显露封建思想

  20世纪初,结婚证统称为婚书,婚书都是结婚双方在店铺里面购得,然后到政府里面购买印花税票贴在上面,这样就算得到了官方的承认。但是在“合法”的包装下,我们仍然看得到封建思想。

  在詹先生的收藏中,有一张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婚书,红纸墨书。据耄耋之年的老人们讲,由于在当时民间对婚书并不是很重视,大部分都随手扔掉,所以保存下来很不容易。而詹洪阁的这张婚书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旧物市场里的地摊上觅得的。内容是:“瑶函喜缔世好,小女未聆……令郎雅贤,胆腹伏承媒议,预约良缘……谨遵鸿命。”大概意思是要送女儿去成亲,但是整个婚书上连结婚双方的名字都没有,只有双方家长的交流,充分体现了婚姻包办,媒妁之言的意味。

  还有一张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初三的《童养婚帖》则更露骨,它其实是一张关于童养媳的“结婚证”,内容是:“主婚人杨秀生,今因第二生女年六岁,情愿许字于柳生玉第一生儿为童养媳,聘银一十五两。”婚帖上没有结婚双方的名字,只写明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及“和合百年”之类的话语。15两白银,便可以让人轻松地穿越了百年依然听得见一个6岁童养媳的无力的哭泣。

  在这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便条式的婚书成了民间婚书的主体,质地多为宣纸、毛边纸等,内容全部为手写,但是有大户人家为了显示庄重,依然要买来绢面书写婚书。据考证,从辛亥革命以后,婚书内一般都要有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订婚人、结婚人及双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象征着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的意义,有时还写上百余字的祝福话语。

  辛亥革命后不彻底的自由思想

  辛亥革命以后,民主与自由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自由结婚”的说法开始在民间婚书上流传,但在一些婚书上,仍看得到“父母之命”的影子。

  从山西流转出来的一本“洪宪元年”(1916年)的《再醮婚书》,是一本妇女再嫁时的婚书,婚书中提到了“尊重自由再婚”的意思,但是在结尾处仍有“须得父母同意”的字样。

  在当时的“结婚证”上,不得不提的是一种叫“印花税票”的票据,它是贴在结婚证上的一块小花纸,但是却象征着结婚的合法性。据查,1914年8月19日,当时的政府颁布了《关于人事凭证贴用印花条例》,在第一条规定了每纸婚书贴印花税票一元,第三条还明确指出了“婚书如不贴用印花或不盖章画押者,于法庭上无合法凭证之力。”

  据考证,在以后的30多年里,到1948年4月3日,《印花税法》共做了8次修改,印花税票在旧社会的婚书上其实象征着现在的政府印章。

  从1912年开始,手写的婚书逐渐被油墨印刷的结婚证取代。在婚书的填写上,新郎的名字依然要在新娘之前,不但字号大,而且距离也要拉开,仍然有男尊女卑的思想的影子。

  三四十年代“自愿结婚”兴起

  时间转到风雨如晦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连年战乱,在农村大多数人比较贫困,结婚男女没有能力到店铺里购买油印的婚书,于是在当时出现了一种手绘的婚书。在年代为“康德九年”(1942年)的一张手绘婚书上,中间只有一个大大的“喜”字。

  虽然贫困,但是在同时代的婚书的内容中却出现了对包办婚姻的反对,兴起了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意愿,大户人家使用的婚书的形式也很多样,制作精美,很多选择了硬纸、绢面的形式。而结婚证名称也趋于多样化,比如“鸳鸯证”、“鸾凤证书”、“结婚证明”等等,白头翁、喜鹊、梅花等象征着吉祥富贵、长寿幸福的花鸟点缀在婚书的周围。

  记者找到了这样一张结婚证,日期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月初八。这张结婚证是日本投降后的首批结婚证,处处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结婚证的表面设计精美,有花鸟、带翅膀的天使等做装饰,也有印花税票作合法证明,婚书上写明了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的姓名,其中证婚人和介绍人的印章清晰可见。在当时,婚书由德高望重的长辈书写,并且有介绍人和证婚人的签字和印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建国后统一由政府颁发

  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开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

  据詹先生介绍,《婚姻法》颁布后,婚书上有了明显的改变:“新娘、新郎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婚书中除结婚人外,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等不再出现;结婚证统一由政府颁发,摒弃了以前自主购买的习俗;统一名称;将国旗印在结婚证上,象征着婚姻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并且将婚书的词语统一为:“双方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

  比如在1955年1月10日的一张结婚证上,除了正面正中的位置上有国旗外,背面还印有婚姻法的条例。落款上除了有政府的印章,还有区长的签名,而更具时代特色的是在文字的下面还有“为建设新家庭、新社会而共同奋斗”的字样。

  “文革”时期的婚书十分简单,但却有十足的时代特色,除少数绘有毛主席头像之外,全部要有《毛主席语录》,整个婚书色调简单,一般只用红、黄、黑三色,文字也十分简洁:“自愿结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发给此证。”而落款全部是“××革命委员会”的印章。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结婚证的落款变成了“人民政府印”,而结婚证的形式也越变越小巧,添加了新人的照片。在婚姻包括爱、责任、社会伦理道德、社会基本结构、价值观内容不断扩充的过程中,《婚姻法》也逐渐地深入人心。[page]

  1994年起到2003年间,结婚证外形类似于护照,大小为以前的一半,封面印有国徽,体积小巧方便携带。

  2004年3月1日,结婚证再次“变脸”,封面变为枣红色,烫金,内容为横版打印。新时代的结婚证代表了科技的力量,实行了更加完善的定向定位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

  《结婚证》所蕴涵的内容令我们回味无穷,以后,它的形式或许还会变,但是我们相信,它所折出的一定是我们民族的振兴与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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