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须知的十点小知识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知道的十点小知识。详情请看以下内容介绍。
一、受理部门:
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一)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三)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四)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page]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薄;
(三)收养登记证;
(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六、登记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七、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一)符合解除收养登记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30日内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
(二)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20日内将有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
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投诉监督:
收养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向地区民政局投诉、举报。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履行登记或公证手续。经登记建立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应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关系经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建立
分家析产程序流程先写分家协议书,再去居委会或村委核实,然后对房屋进行测量,最后房产部门受理。分家析产就类似与分割财产,它不同于继承,同时分家析产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能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协议的情形是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成年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
夫妻俩有三个孩子离婚分配抚养权的原则为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年满8周岁的子女,遵循孩
去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需要起诉费。一般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起诉费是300元,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
子女对老人赡养费的分配比例应当由子女协商,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