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继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释义: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释义:第28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3:32:1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应如何释义呢?继承法第28规定的是胎儿的继承份额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法第28的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释义:【法律条...

  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应如何释义呢?继承法第28条规定的是胎儿的继承份额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法第28条的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释义】

  本条规定了胎儿的继承份额问题。

  本条中所说的"胎儿",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受孕、死后出生的子女。从保护被继承人死亡时未出生的子女利益的目的出发,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在遗产分配时应该为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其数额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如果继承人明知被继承人留有胎儿,但在分割遗产时却未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只有等胎儿活着出生时,才能归其所有,即取得这份遗产的所有权。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时,那么为其保留的遗产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的,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则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释义:第29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