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 父母子女关系 > 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

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00:53:10 人浏览

导读:

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责任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经常因为办理一些事务需要开具监护人证明,那么大家知道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怎么写吗?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的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责任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经常因为办理一些事务需要开具监护人证明,那么大家知道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怎么写吗?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的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

  一、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二、精神病人无法定监护人怎么办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定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

  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各项法律活动;

  3、教育、管好被监护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解答疑惑。从中我们也可以知道精神病监护人的证明需要写清楚监护人的姓名、性别、还有被监护人的生父生母的基本信息等等。如需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登录法律快车。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