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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10:05:2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怎么样?有哪些措施?内蒙古单独夫妻怎么申请再生育单独二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单独二胎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已于3月31日审议通过。内蒙古单独二胎的实施范围为一方内蒙古...

  核心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怎么样?有哪些措施?内蒙古单独夫妻怎么申请再生育单独二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单独二胎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已于3月31日审议通过。内蒙古单独二胎的实施范围为一方内蒙古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单独二胎政策的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内蒙古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范围

  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现存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单独夫妻的第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再适用单独两孩政策。

  二、内蒙古单独二胎的申请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1、申请

  夫妻双方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本自治区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2、审批

  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一方为自治区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在本自治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申请再生育。

  三、内蒙古申请单独二胎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

  (1)父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

  (3)父(母)死亡的由其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page]

  (4)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卫生)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5、已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遗失的,由本人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

  四、内蒙古抢生单独二胎的过渡措施

  1、在2014年3月31日《条例(修正案)》公布之前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自治区施行的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在《条例(修正案)》公布之后,单独夫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政策内生育。原则上要在孩子出生前按规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未办理的要在六个月内补办。

  五、生育单独二胎的待遇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后,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相关待遇。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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