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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向父母借钱不还 振振有理当“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4 12:11:54 人浏览

导读:

广西永福县永福镇的朱某多次向娘家父母借款共计7万元,用于服装店装修和进货。借款后,朱某差不多两年不曾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大为恼火多次要求朱某还款,朱某拒绝。理由很简单,父母死后的钱还
广西永福县永福镇的朱某多次向娘家父母借款共计7万元,用于服装店装修和进货。借款后,朱某差不多两年不曾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大为恼火多次要求朱某还款,朱某拒绝。理由很简单,父母死后的钱还不是儿女?用不着还。朱某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5月9日,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朱某的父母年轻时搞米行生意积蓄了几十万的家产,并生育了两男一女,朱某排行老三。2003年,朱某出嫁到永福镇,想开一家服装店,因资金不足便向娘家父母借钱装修。第一次,朱某的父母拿出2万元的存折让朱某自己去取,朱某得钱后,把服装店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后,朱某对装修不满意,又陆续三次向父母借款3万元,把服装店完整地装修了一番。2005年3月服装店正式开业,朱某又以无钱进货为由又向父母借款2万元,父母二话没说就给了朱某。

  后来,朱某的父母得知,朱某借钱不是用来进货,而是用来打牌赌钱,少则一天输几百元,多则一天输几千元,于是忙来劝说朱某,朱某予以否认。因朱某的父母没有亲眼看见朱某打牌,故没有训斥朱某就回家了。

  回家后没几天,有人对朱某的父母说,你女儿比你们还有钱,打牌象大款一样。朱某父母听后非常气愤。2005年5月,朱某再次向父母借款时,父母这次没有借给她,并且指责了朱某。朱某恼羞成怒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然后愤怒地离开了娘家,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娘家。

  父母因女儿的不孝和忘恩负义,曾多次要求女儿还款。朱某对父母的催款不加理睬,并理直气壮地说:“你们老了拿钱干什么,你们死后这些钱不是我们三兄妹的?我现在把钱还给你,你们把钱给了两个哥,到时候我一分钱得不到。”父母气得直哆嗦:“我们还没死,你就想霸我们的财产,没门。”一气之下,一张状纸递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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