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请求确认继承权获法院支持
导读:
小妹病逝,大姐不顾母亲和其他妹妹的感受,分割财产、有意强行占据房产。七旬老母无奈拿起法律武器,将大女儿告上法院。6日,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宽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李玉清(化名)老人起诉大女儿继承权案件。最终结果是,法院觉得老人有独立继承权,帮她赢得了官司。
继承起纷争
母女两人对簿公堂
李玉清和丈夫周一伟(化名)育有5个女儿,且均已独立生活。2006年3月31日,周一伟老人去世。因母亲尚在,家人没有提及继承之事。
2014年3月18日,李玉清之女周爱红(化名)也因病去世。周爱红生前在某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一直未婚,也没有子女。她去世后留下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兴业街道的一处房产,产权人为其本人。还有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未领取的工资、福利待遇、抚恤金、丧葬费等遗产。
在周爱红去世后,她的大姐周清雨(化名)多次向母亲李玉清提出分割周爱红遗产的要求。年逾七旬的李玉清无力抗争,无奈向宽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是女儿周爱红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对周爱红的遗产享有独自继承的权利,被告无权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院支持母亲诉求申请
在庭审中,周清雨辩称,她要求继承小妹周爱红的财产,因为小妹无子女,她和儿子在小妹周爱红生前曾照顾她,所以从感情上应该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周爱红去世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李玉清,被告周清雨及其他姐妹均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被继承人周爱红终生未婚,无子女,其父亲周一伟已先于被继承人周爱红去世,且无遗嘱,因此其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原告李玉清依法继承。由于原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排他性,故无须确认被告无继承权。宽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原告李玉清是被继承人周爱红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享有独立继承权。
法官解释
继承权是一种不稳定的权利
据本案主审法官解析,本案是一起只确认继承权、不对遗产作出实质性处理的继承案件。案件的焦点是当事人能否单独请求法院确认继承权。
当事人之所以要求确认继承权,是因为继承权是一个不稳定的期权,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获得,也可能因为实施了某种行为而失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由此可见,继承人之外的人可以因为某种原因获得继承权。此外,《继承法》第七条规定了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非继承人可以获得继承权,继承人也可能失去继承权。总之,继承权是一种不稳定的权利,因而在一些情形下需要予以确认。
在审判实践中,继承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基本上是分两步走的,如果对继承权有争议,先确认是否有继承权的存在,然后再对遗产进行分割。本案中,原告及其代理人只主张确认继承权,不分割遗产可能基于多方考虑,比如房屋可能发生拆迁,现在分割遗产可能达不到最大利益。为了防止因分割遗产受到重大损失,可以先行确认继承权,继承人在以后分割遗产时,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自行协商解决不了,再提起分割遗产之诉。
(原标题:七旬老母无奈诉亲生女儿赢得继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财产的继承,大家往往是比较关心的,我们国家是有比较完整的继承法,而对于继承法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的进行产品的继承。那么继承权的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