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

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8 15:05:18 人浏览

导读:

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针对已年满49周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儿女已去世或残疾三级以上,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上海户籍居民,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享有特别扶助金。

  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针对已年满49周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儿女已去世或残疾三级以上,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上海户籍居民,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享有特别扶助金。  

一、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

  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和退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内容。

  新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奖励,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新规明确,“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上海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大部分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不再需要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可以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仅有一小部分夫妻再生育仍需要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因此,为了增强可操作性,新规定第五条对于退回《光荣证》的情形进行了调整。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并且应当退回《光荣证》:(一)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三)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效的《光荣证》,应当及时予以注销。”

  新规定明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上海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特别扶助金: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但持有《光荣证》;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双方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三、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四、现无存活子女或者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残疾等级为轻度以上);五、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新规指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实行动态调整。

  二、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是一国政府在人口领域内对人口婚、育行为进行客观指导的具体措施。计划生育政策的宗旨是,使人们的婚、育行为纳人有计划的轨道。可以是鼓励生育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可以是控制生育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国究竟采取哪一种政策,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中国推行的是控制生育的计划生育政策。

  三、计划生育最新的政策

  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允许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上海发布新修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的相关知识,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