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丈夫不管家 残疾女起诉离婚获支持

丈夫不管家 残疾女起诉离婚获支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02:55:5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丈夫远走他乡,甚少踏足家门,残疾女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并判决被告给付困难补助费2万元。多年来,丈夫甚少踏足家门,对自己和孩子不...

  核心内容:丈夫远走他乡,甚少踏足家门,残疾女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并判决被告给付困难补助费2万元。

  多年来,丈夫甚少踏足家门,对自己和孩子不管不顾,身体残疾,长期无稳定经济来源,陷入窘境的周露(化名)一气之下,通过市法援中心将丈夫梁博耀(化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期,法院判决准许周露与丈夫离婚,婚生孩子随父亲生活,梁博耀一次性给周露支付生活困难补助费近2万元。

  身患残疾独自养家妻子起诉离婚

  5年前,周露在一次错拔手机号码中偶然认识了梁博耀,两人相处不久便登记结婚,第二年夏天生下了孩子。孩子出生后,生活琐事接踵而来,两人的矛盾摩擦不断出现;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固的周露和梁博耀日子过得很不开心。因此,梁博耀在孩子一岁多时开始远走他乡,从此很少踏足家门。

  因为梁博耀很少露面,身体残疾的周露只能独自抚养孩子,而她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了梁博耀的经济支持后,日子过得异常艰辛。这些年来,想到丈夫对自己不管不顾,对孩子也从来没有履行过父亲的抚养义务,周露愤然之下决定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向法院起诉以结束这段婚姻,同时要求丈夫分担抚养孩子所欠债务的一半近4万元,归还之前私自取走她的存款2万元,且一次性给予困难补助费近2万元。

  离婚获支持,判男方给付困难补助费

  近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露与梁博耀虽说婚后初期能和平相处,但由于双方未能正确处理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双方的矛盾不断加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许离婚。虽然孩子一直跟随周露生活,但周露身体残疾,没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梁博耀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故依法支持周露无需支付抚养费,由梁博耀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要求。

  庭中,由于周露无法提供向外借债近8万元抚养孩子的事实依据,以及丈夫私自取走其存款2万元的证明材料,法院不予支持其请求。但考虑到周露身体残疾,且离婚后确有困难,于情于理梁博耀都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于是法院酌定判决梁博耀一次性给予周露近2万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婚姻法全文2014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