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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准婚姻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01:45:10 人浏览

导读:

准婚姻关系也称为亚婚姻关系,是指未婚男女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两性结合关系的事实状态。对于准婚姻关系,有的国家也...

  什么是准婚姻关系?准婚姻关系是指男女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两性结合关系的事实状态。准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与事实婚姻有什么区别?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准婚姻关系的定义

  准婚姻关系也称为亚婚姻关系,是指未婚男女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两性结合关系的事实状态。对于准婚姻关系,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非法同居

  (二)准婚姻关系的构成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作者认为具备以下要件可以认定为构成准婚姻关系。

  1、同居的主体为异性、未婚者

  准婚姻关系的主体应当是异性结合而共同生活,而不是同性同居,因此,准婚姻关系不是同性恋,与同性恋相区别;同时,同居的主体均须为未婚者,而不是一方或者双方为有配偶者,因此,准婚姻关系与姘居以及“小三”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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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提出法律应承认准婚姻关系的主张之后,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助长非法同居、对抗《婚姻法》,公然主张“小三”,其实真的是很无辜。均无配偶的男女共同生活,如何构成“包二奶”呢?当然也不是姘居。

  2、双方有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

  准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有共同的生活,包括一男一女的性生活、共同的社会生活和共同的经济生活。这样的生活表现为双方在共同的居所中生活,像夫妻那样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准婚姻关系绝对不是临时的同居,而是具有较为长期同居的目的,并且较为长期地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

  3、双方合意的内容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切勿需法定公示

  准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具有明确的合意,就是异性长期同居,而不建立夫妻关系。双方当事人将这样的意思表示表达于外,就是对外明确表示双方不是夫妻,或者没有明确表明双方是夫妻。至于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则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有较长时间的约定。即使是对外表明双方的准婚姻关系,但也不是通过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公示,仅仅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而使外界知道而已,并非一定要公示。

  4、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应当符合法定婚龄

  准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须符合法定婚龄,未达法定婚龄的,不能认为构成准婚姻关系,法律也不应当承认其准婚姻关系的状态。

  注:

  研究准婚姻关系的构成,可以借鉴的是《埃塞俄比亚民法典》对非法同居关系的界定。该法第708条规定的内容是:“非法同居是一名男子与一名妇女在未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情势创立的事实状态。”第

  709条规定的是要件:“构成非法同居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是:

  (1)有关男女的行为类似于已结婚者的行为。

  (2)他们不必向第三人声明他们已结婚。

  (3)一男一女保持性关系,即使是反复进行的且众所周知,这一单纯的事实本身不足以在此等男女间构成非法同居。”这样的规定,基本上界定了准婚姻关系的界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准婚姻关系的性质

  准婚姻关系的性质就是亚婚姻的事实状态。

  准婚姻是一种事实状态。理由是,未婚男女缔结的准婚姻关系,既不是结婚,又不是一般的同居或者姘居的其他非法关系,而是一种类似于婚姻的事实状态。界定这样的性质大体上表明了法律的态度。这种立场,类似于物权法对占有的认识,就是事实状态,不发生权利,而法律又承认这种事实状态。

  (四)准婚姻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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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准婚姻关系与事实婚姻最为相似,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严格的区别,并不是同一的性质。其基本区别在于:

  第一,二者的基本性质不同。

  准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虽然都是两性结合的一种形式,但是,准婚姻关系的性质是亚婚姻的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形式。而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尽管存在形式要件上的欠缺,但是具备婚姻关系的实质性要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婚姻关系。

  第二,二者的当事人合意的内容不同。

  准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双方都有两性结合的合意,但是合意的内容不同。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并不具有结为夫妻的合意。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之间具有结婚的合意,彼此愿意永久地成为夫妻,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

  第三,二者对外公示的内容不同。

  准婚姻关系是公开的两性结合关系,而不是秘密姘居,因此对外也具有一定的公示性,但公示的内容不是夫妻关系,不是配偶,而仅仅是异性的同居者。而事实婚姻对外的公示内容是双方结为配偶,而不是一般的两性同居,因此具有原则的区别。

  第四,二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亲属的身份,法律关于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的一切规定都不适用,双方当事人不是配偶,均不享有配偶权。而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发生配偶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的身份是配偶,享有配偶权,法律关于夫妻的权利义务的规定都适用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

  第五,二者的财产关系内容不同。

  准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在财产上究竟采用何种体制,在于他们之间的合意,如果采用共有制,则为共有制,如果采用分别财产制,则为分别财产制,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分别所有,并非必然产生共有制。而事实婚姻的财产制适用关于婚姻财产关系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共同共有,为婚后所得共有制。

  第六,二者的结果不同。

  一般来讲,准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的界限可以从结果来论断:如果准婚姻关系没有生育子女,可以不视为事实婚姻;如果准婚姻关系生育了子女,可以视为事实婚姻。换句话说,准婚姻的“准”字,就是因为还没有生育子女。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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