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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地点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08:50:01 人浏览

导读:

如今,我们身处于同一个地球村,国家与国家之间更为紧密相联。在国家内部民族之间更是如此,对于办理户籍迁出行为来说是最能够代表的。那么,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地点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如今,我们身处于同一个地球村,国家与国家之间更为紧密相联。在国家内部民族之间更是如此,对于办理户籍迁出行为来说是最能够代表的。那么,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地点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地点规定

  1、县城区范围内。(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2)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2、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二、户口搬迁流程

  1、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迁出方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填写迁移申请书,并开具“户籍证明”,将婚姻状态改为“已婚”;

  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相关材料。

  如果通过审核,他们就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证,有两联(如果未达到相关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这些字据);

  3、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迁出方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如果未达到条件,就需要完善以后才能再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迁出方销户。

  4、从到达如迁地的时候起,城市三日内,农村十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向户口登记机关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5、当全部手续通过,就会给你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建议大家不要先上交现有的身份证,因为新的身份证办理下来也需要一段时间)。

  三、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可能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选择办理的地点也不一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地点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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