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点
导读:
核心内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的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而应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点。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概述
婚内损害赔偿是指法律在不解除配偶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判决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其过错行为而受到的损害。婚内侵权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必须满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条件,即必须存在侵权行为、出现侵权结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婚内侵权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又应有其自身的特点:
1、侵权行为的广泛性。
婚内侵权行为是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反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如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尊重义务等。婚内侵权行为比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其行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它较为严重侵权行为。其方式有作为或不作为。其行为既可直接作用于夫妻的对方,也可作用于他人。直接作用于夫妻一方的如殴打对方,作用于他人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等。这些行为都体现了婚内侵权行为的广泛性。
2、侵权结果的严重性。
婚内侵权结果较一般侵权行为的结果更为严重。婚内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要求是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这是由夫妻这种特殊关系决定的。在保护夫妻一方权益的同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到家庭的稳定。法律要在保护家庭稳定和保护个人利益的选择中找到平衡点。对侵权行为显属轻微的,如夫妻间平时的吵嘴行为,不允许随意提起婚内侵权赔偿。否则不但造成过多的家庭破裂,更容易产生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3、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page]
我国对侵权行为的归责主要采取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婚内侵权赔偿只能适用过错原则。这也是由夫妻双方的人身性质决定的。如果侵权方主观上无过错,其社会危害性显然不大,哪怕其行为客观上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其主观上不具有影响家庭稳定的过错,也没有追究侵权方责任的必要。
4、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婚内侵权赔偿的因果关系必须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侵权行为追求损害后果所发生的关系。这也是由维护家庭稳定的性质决定的。
5、夫妻关系的存在是构成婚内赔偿的必要条件。
婚内侵权赔偿的适用前提是男女双方间具有婚姻关系,系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包括合法的婚姻关系和法律认可的非法同居关系。婚内侵权赔偿的范围更为狭窄。对不构成婚姻的一般同居关系,适用于一般的侵权条件。一方提起侵权之诉,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难免会因为一些琐事而产生一些纠纷问题。有些性子急的人还会做出侵犯对方人身权的行为,在法律上这是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婚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