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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2:13:00 人浏览

导读:

在婚姻存续期间,往往很容易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搞混,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但该债务是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在婚姻存续期间,往往很容易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搞混,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但该债务是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举债,原则上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夫妻一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就是共同债务。

  二、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异议的话,必须有异议的一方自己举证证明是夫妻个人债务。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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