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9:26:06 人浏览

导读:

认定哪一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些又是属于个人财产,这个在财产分割时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认定这一份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有没有什么时间上的规定呢?这个主要就是看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还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加以界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

  认定哪一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些又是属于个人财产,这个在财产分割时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认定这一份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有没有什么时间上的规定呢?这个主要就是看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还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加以界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

  一、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注意什么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

  5、从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出发。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规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认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的时间规定进行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