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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00:32:31 人浏览

导读:

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代书遗嘱要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代书,并注明年、月、日,最后全体都签名,这样的代书遗嘱才有效。j接下来,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代书遗嘱要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代书,并注明年、月、日,最后全体都签名,这样的代书遗嘱才有效。j接下来,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数份遗嘱哪个有效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

  三、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是法律承认的立遗嘱的形式。但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只有符合规定的代书遗嘱才能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代书遗嘱需具备条件的全部内容,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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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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