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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制现实意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0 12:01:3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约定财产制现实意义是什么根据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的形式来商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

  夫妻约定财产制现实意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的形式来商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的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的对称。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前的《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即夫妻双方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但约定财产制仅仅是法定共同制的一种例外,且约定的范围、形式以及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法律都没有明确,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修改后的《婚姻法》,在规定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同时,根据修改前的《婚姻法》的实践,对约定财产的规定进行了肯定与保留,同时,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些条款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债务清偿、补偿请求权等方面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使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得以较为完善的确立。

  (一)《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意义

  《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修改和完善,具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认可约定财产制,即采取单一的法定财产制,虽然对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有利,当事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交易人财产情况有较明确的把握,不易受到不可预测的损害。但是,单一的法定财产制不利于婚姻生活,它无法适应每个家庭的理财特点;同时,夫妻在婚后各自保持独立的人格,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是行使个人权利的行为,是独立人格的表现。所以,只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并行的夫妻财产制才是完整的,才能适应婚姻家庭生活的现实需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确立有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夫妻以契约约定财产所有关系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因此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婚姻立法仅以除外条款来允许约定财产制存在,而不以具体规定其内容的办法来规定约定财产制,是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的。人们显然忽略了这样的事实,虽然立法者将夫妻法定财产制确定为主要的夫妻财产制,只将约定财产制作为特殊的、补充的财产制,而在适用上,约定财产制却有着排斥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只要缔结夫妻财产契约的男女双方协议成立,在他们之间就不再适用法定财产制。如果越来越多的夫妻采用财产契约约定夫妻财产所有关系,而立法又采取放任的态度,势必将出现越来越大的麻烦。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地位,应当成为夫妻财产制上的两大基本制度,法律应予以同样的重视,理论上也应予以同样的重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乃至于在实务上,对这两种夫妻财产基本制度采取偏重一方忽视另一方的态度,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和后果,都是不正确的。[page][page]

  总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修改,适应了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给予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更大的灵活性,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自主权利,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适应了现阶段社会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实际情况,保护和促进个体与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并满足了涉外婚姻家庭的特殊需要,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与前《婚姻法》之比较

  与修订前的《婚姻法》相比,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提醒现在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有以下几方面成功之处:

  第一、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源于16世纪法国的意思自治原则,由于其能使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及时解决纠纷等特点,至今仍为各国法律奉守。修订前的《婚姻法》虽首次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但其因以除外规范方式规定而显得过于笼统,因而虽涉及到意思自治原则,但并不充分。修订后的《婚姻法》则进一步弥补了这一缺陷。

  第二、注重了对夫妻债权人即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现实生活中,个别夫妻为逃避债务而将财产以约定形式给予一方,而负债累累的一方则一无所有,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落实。为有效遏制这一现象,修订后的《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承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新《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可以说是新《婚姻法》在夫妻财产约定制规范方面最具突破意义的一点。它在法律上承认了女性承担家庭义务的贡献,使她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在离婚时能获得回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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