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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03:46:01 人浏览

导读:

结婚时也曾经是爱过的象征,所以,当离婚时,也不能完全撕破脸。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更是要相互协商好,否则只能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结婚时也曾经是爱过的象征,所以,当离婚时,也不能完全撕破脸。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更是要相互协商好,否则只能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夫妻债务的内涵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了什么是我们说的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小编就介绍了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有哪些。最后,小编还介绍了共同职务是否可以执行婚前财产。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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