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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9 15:00:07 人浏览

导读:

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分类

  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新婚姻法,新婚姻法

  婚姻法解释:夫妻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释】本条是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本条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本条即属于法定特有财产的规定。所谓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全文阅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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